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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01 19:30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单位:

清明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担负起主要领导职责,全面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切实做好实验室内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高压气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注意关好实验室门窗、水、电、气,做好防火防盗。

放假期间实验室暂时关闭,如确有必要开放,需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系)领导办理相关报备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三、开展自查,消除隐患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将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等严格按要求妥善管理。各院(系)在做好预防的同时,要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