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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1-23 10:02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切实保证寒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根据中省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2022年寒假放假安排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管理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统筹做好疫情下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学校当前疫情防控总体形势,寒假期间各二级单位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做好报备、值守和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工作,认真落实假期实验室值班巡查制度安排人员每日巡查,重点关注有低温储存、通风良好等特殊要求的化学品、危险废弃物以及特种设备的存放安全,确保不因断电等造成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

二、 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在放假前对照疫情防控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覆盖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库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高压气瓶的存放和使用;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放射性物品的使用,做到专人保管,登记造册;对水、电、气和用火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实验室防盗工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予以备案。

三、夯实疫情防控,做好应急预案

各有关单位需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寒假实验安全应急预案,如遇紧急事件,应妥善处置,并向学校相关职能管理部门报告,做到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学校工作安排,各项实验室工作如有调整安排将及时发布。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