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全面摸清家底,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财务资产部《关于做好2021年度国有资产年报编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1年度仪器设备类资产盘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截止2021年底仪器设备类资产(含软件)
二、盘点程序
1.资产盘点。各单位依托资产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245.18.14:9797/zcgl),对本单位截止2021年12月所有仪器设备类资产(含软件)进行盘点,具体可采取账面盘点法、实物盘点法、账物盘点法等多种盘点方法,并根据盘点情况,完成盘点工作报告(见附件1),若有盘盈、盘亏情况填写盘盈/盘亏盘点表(见附件2),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核查汇总。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在使用单位自查基础上进行核查、汇总,形成仪器设备类资产报告报财务资产部。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盘点工作,如实反映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做到应报尽报,不得瞒报、漏报。
2.各单位应于3月4日之前将仪器设备类资产盘点报告、盘盈/盘亏盘点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四、联系方式
设备仪器管理科:高言 88308312、13991182810
邮 箱:sbglk@nwu.edu.cn
办公室: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2
附件:1.2021年度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版
2.盘盈/盘亏盘点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