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3-07 10:13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省及学校有关实验室安全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实验室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实验室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制度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总要求,强化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要认真研判当前的安全稳定形势,加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紧盯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防范化解实验室重大风险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健全完善实验室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融入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

二、夯实监督管理,排查安全隐患

各单位统筹做好开学后疫情防控下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参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实验室安全自查,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日常组织,安全检查应突出重点,加强对实验室化学、生物、辐射、机械、电器等危险源的定期监督检查,定期对重点场所进行环境清洁和消杀,全面抓好实验室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安全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工作台账提交学校存档。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按要求进行复核,落实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问题排查、登记、报告与整改的“闭环管理”机制。

三、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安全文化

请各相关单位进行实验室危险源辨识,建立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信息等。实验室的危险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制类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放射性物品、病原微生物、传染病媒介物、辐射、激光、强磁、强电、高温或超低温、高压、高速运动设施或物质等。

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点开展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培训人员签署名单并存档。通过学习《实验室安全手册》、举办安全教育专家讲座、组织紧急事故应急演练、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制作实验室安全微视频等形式,增强师生安全技能和防范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见实见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实验室安全联络员信息、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准入制度、值班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与考核制度等)和实验室危险源清单等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备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长安校区7号楼7314室)。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

2.《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

3.《实验室安全手册》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