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加强暑期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假期实验室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筑牢防线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全面开展覆盖各类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库房等重点场所的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特种设备、危险废物等实验室危险源。要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建立安全台账,制定方案及时整改,并形成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于7月15日前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三、强化监督,规范管理
(一)实验室安全准入
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如确有必要开放,需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系)领导办理相关报备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暑假在实验室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须与所在院(系)签订暑假期间实验室使用安全承诺书。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
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须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对暑假期间新进入实验室人员的安全准入资格考察核实以及安全教育和操作培训。应对暑期期间继续开展实验的师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技能。
(三)实验室安全巡查
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验室特点,落实假期值班、安全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定期巡检实验室安全状况,建立交接班制度,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在做好预防的同时,要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防患于未然。
附件: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