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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7-17 10:00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2217号)文件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2022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安排如下:

一、情况介绍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主要涉及我校实验室以下4个方面:1、专任实验室人员情况;2、实验项目情况;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情况;4、实验室基本情况。

各相关单位需在填报平台内填报3个表格:1、实验室基本信息;2、精密仪器信息表;3、论文、教材/获奖、科研教学信息。

二、工作安排

(一)确定联系人

7月20日前,请各相关单位确定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人及审核人,将《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发送至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邮箱syk@nwu.edu.cn。联系人负责本单位数据的管理、汇总,所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同时各单位要做好数据的整理归档工作。

(二)填报数据

7月17-9月16日,各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往年数据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贵重仪器设备数据表请下载附件2对照填报),将数据报表发送至实验室处邮箱syk@nwu.edu.cn

9月17日-9月30日,实验室处对数据报表进行汇总审核,并更新至学校信息门户“数据西大”。完成后,请各单位填报人(确定联系人后开放填报权限)再次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经本单位审核人审批后正式上报提交。

(三)数据上报

审核通过后,请各单位将纸质报表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至实验室管理科(长安校区7号楼7314)。学校将汇总相关信息数据形成报表上报教育厅。

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体现出学校实验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也为校内自评自测、质量监控与建设决策等提供数据支撑,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填报。

联系人:牛 耕  高言

 话:88302263 88308312


附件:1.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联系人信息表

2.实验室信息数据填报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