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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国庆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2-09-27 16:34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回头看”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22〕23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统筹做好国庆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管理,重点防范

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一般不开放使用,如确有必要开放使用,需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长(主任)批准方可使用。假期期间开放的实验室,院(系)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安全。

加强对实验室危险源以及重点部位的巡逻看护,特别是对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危险废物、机械设备、气体钢瓶、辐射、大型仪器及高温、高压、高转速设备等的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引导,务求实效

放假期间,加强在实验室内继续开展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督促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加强个人防护;危险性较大的实验,需在教师指导下开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验室。制定好假期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防患于未然。

四、风险排查,消除隐患

放假前,请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检查,重点针对实验室危险品、风险源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及时整改、做好记录,坚决整改到位,不整改到位绝不销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时间,并按期复核,形成本单位内部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

请各单位于9月29日前,根据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报送《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附件:《2022年度实验室安全隐患工作台账》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29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