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北大学2023年度专业技术、管理、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要求,为确保我处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确定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2023年选聘管理人员考查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查形式
对应聘者进行思想政治、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素质、岗位适应度、心理健康测试等全面综合考查。考查采用笔试、面试和心理健康测试方式进行,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依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的3倍确定人选推荐进入学校考试环节。
二、信息确认
应聘人员须持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参加考查测评,违者以弃考对待,取消考查资格。
(1)《西北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管理岗位报名表》报名表中“毕业生所在院(系)审核推荐意见”一栏盖章有效,国(境)外毕业学校可不做要求。
(2)本人身份证。
(3)已取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毕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学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5)学校或学院开具的入党证明。
(6)报名表中填写的成果、奖励、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
(7)与岗位相关的其他材料。
三、考查时间
2023年5月8日8:00-17:00。参加考查人员请携带本人信息确认相关材料,于当日上午8:00到西北大学长安校区教学7号楼7314室报到,核准身份后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笔试。下午14:00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查方式
心理测评:60分钟。未通过心理健康测试者,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90分钟。每名考生按要求题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采取考生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8分钟,其中自述限时2分钟,回答问题限时6分钟。自述内容侧重结合专业知识结构背景对应聘岗位的认知、工作设想与职业规划等。应聘者陈述需脱稿,陈述内容不得涉及个人身份相关信息,提问回答与质询环节现场进行。评委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独立打分,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面试满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依照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的3倍(前3名)将人员名单上报学校。
五、纪律要求
(一)笔试
1.应聘人员应及时核验身份进入考场,迟到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如需使用卫生间,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
2.应聘人员可携带黑色墨水笔(钢笔、签字笔)参加考试。考场内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禁止考生在答题纸上做特殊标记,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3.应聘人员进入考场时,除规定可携带的考试用具外,手机及其他物品一律装入自备手提袋内(手机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统一放置在考场内物品存放处。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设备(包括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违者按违纪处理。开考后应聘人员不得传递任何物品。
4.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或让他人窥视试卷、答题纸及其他答题材料。不得传递任何物品,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5.工作人员发出考试结束指令时,应聘人员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人员清点收齐后,原地等待面试通知。应聘人员不得阻碍拖延监考人员收取答题纸,否则为违纪。
6.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纸、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纸,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的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二)面试
1.考生抽签结束后原地候考,等待工作人员通知面试。应聘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已面试考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面试试题情况,一经发现取消其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2.考生应遵守面试程序和纪律,服从管理,接受工作人员的监督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3.考生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规定的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如规定时间仍有剩余,考生应示意“答题完毕”。
4.候考室考生如需使用卫生间,由工作人员带领前往。
5.对有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考生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有关规定处理。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