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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3-07-11 14:35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假期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筑牢防线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充分落实实验室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在放假前须针对本单位所属教学、科研实验室危险源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组织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要对实验室重点区域应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要求。发现的安全风险与隐患,要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及时做好防范措施。

请根据检查情况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于7月14日前报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教学楼7314室。

二、加强教育,落实准入

放假期间教学实验室原则上不开放,如确有必要开放,需使用人提出申请,报分管实验室工作的院(系)领导办理相关报备手续,批准后方可使用。

各单位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每日安全巡查与记录工作。暑假期间开放运行的实验室,各单位须加强对实验室师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做好实验室安全准入工作,配备个人防护用具,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范操作。有危险性的实验须有至少两人在场,在教师指导下开展。

三、加强防范,务求实效

各单位应针对夏季高温、雷电、暴雨等天气做好防范措施,做到人员、物资和预案的“三落实”,确保相关人员通讯畅通,时刻预防因特殊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离开实验室前,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的关闭情况。

暑期暂不使用的危险物品要妥善存放,管控化学品必须按“双人双锁”要求进行封存,落实使用台帐和管理台账。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钢瓶)应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规范固定措施妥善固定。各实验室暑期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对实验室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严禁随意丢弃、倾倒。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预防和保障工作,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并对照预案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提前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

      3.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