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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实验室安全文化月” 活动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4-05-27 14:08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各相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23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树牢实验室安全发展理念,广泛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实验室教学科研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

二、活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深入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通过全方位、多形式、立体化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学校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实验室的安全防护与应急处突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全面筑牢实验室坚实稳定的安全防线。

三、活动内容

(一)强化实验室安全理念宣传

请各相关单位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宣传平台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宣传,开展体现学科专业特点的、有针对性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典型案例解析。开设“实验室安全文化月”专栏专题,普及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知识,全面弘扬实验室安全文化,牢固树立实验室安全理念,广泛提升师生安全素养。

通过举办实验室安全教育讲座、进行实验室安全知识竞赛、制作实验室安全微视频、海报,利用线上课堂、班会、院会组织学习实验室安全制度体例、安全准入、技术安全、应急处置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文化氛围。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排查整改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4 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请各相关单位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附件2),制定专项自查整改计划,组织对各级各类实验室进行自查。内容包含: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情况、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宣传教育档案、危险源辨识、实验场所环境、安全设施、用电用水安全和个人防护、危险化学品管理、气体管理、危险废物管理、辐射安全、特种设备等。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所有隐患整改须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坚决遏制安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稳定。

(三)开展实验室安全生命通道演练

请各相关单位聚焦“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宣传和演练。充分利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多元化形式,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组织开展模拟实验室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等场景的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等活动,突出生命通道在实验室避险逃生和应急救援中的关键作用,强化实验室师生不占用、不堵塞的安全意识,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与技能,增强实验室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避险能力。

演练结束后,请各相关单位针对本次演练存在的薄弱环节客观认真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应急处置方案。对于演练中的高效救援方法和优秀宣传方式总结经验、形成范例。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系列活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安排,扎实深入地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请于6月5日前报送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附件3),6月21日前报送“实验室安全文化月”的组织实施情况总结,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k@nwu.edu.cn,纸质版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送至长安校区7号楼7314。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 年)》

3.《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2024年)》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