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4-15 08:00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2020年10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并将于2021年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生物安全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生物安全管理是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前提。学校始终高度重视,把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实验室安全、规范、有效运行,为学校开展高质量实验教学与高水平科研攻关提供有力保障。
西北大学陕西省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于2007年在太白校区建设成药性评价中心,先后于2010年和2012年取得《陕西省屏障环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和《陕西省普通环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2019年升级建成西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并于2021年取得《屏障环境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中心可开展实验动物标准化饲养、药理药效学、毒理学研究及生物活性筛选,为校内相关院系和研究机构提供动物实验和成药性评价的平台服务,同时辐射于校外单位的科研需求。
中心总建筑面积约600㎡,分设屏障级(SPF级)实验动物使用区、普通级实验动物使用区和药理学实验区。屏障级实验动物使用区主要用于无特定病原体实验大鼠和小鼠的饲养,设有动物检验检疫室、封闭式饲养间、半开放式饲养间、屏障级功能实验区、屏障级消毒区和辅助作业区。普通级实验动物使用区建筑面积约100㎡,分设实验犬和实验兔的标准饲养区域。中心配备有半自动生化分析仪、血液分析仪、无创伤血压分析系统、八臂迷宫、水迷宫、多功能大鼠、小鼠自主活动记录仪、小鼠转棒式疲劳仪、电子压痛仪、跳台记录仪等基础生理生化和动物行为学研究设备,能够开展多种药理药效学实验研究。
中心经过学校、陕西省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和生命科学学院的支持和培养,逐渐形成了一支高学历、以中青年为主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副教授10人,中级职称教师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5人。
中心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物质管理制度以及标准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动物中心规章制度、使用细则、实验动物室管理制度、实验动物遗体及废弃物处理制度、各岗位人员管理制度、处罚条例、人员健康及体检制度、实验室仪器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保养制度等。
中心严格遵守《陕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各项要求,按照许可证的规定范围从事动物实验。所有实验动物、饲料和垫料均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购置。所有工作和科研人员每年参加陕西省科技厅和实验动物学会组织人员培训,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学术会议,实验中心定期召开学术讨论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操作水平。
2017年,学校组织陕西省生物医药重点实验室和生命科学学院专家,成立西北大学实验动物管理及福利伦理委员会,为全校的动物实验研究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批、监督和保障。严格依据3R原则(Reduction、Replacement、Refinement)开展动物实验,尽可能减少实验动物数量,避免动物遭受不必要的痛苦,切实保障动物福利,科学人道地饲养和使用实验动物,为其提供安全舒适的生存环境,并在实验室门前特别为实验动物立碑,上书“谨向给人类健康献身的实验动物致敬并纪念”,时刻提醒每一位从业人员善待实验动物。
中心多年来开展了30 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直面医药领域重大需求,在创新药物研究、中药药效物质基础研究和大健康产品研发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中心研究团队继承传统中医药理论精髓,提出了“方证组方”、“证效评价”、“分子中药”等学术观点和“良关系”、“合策略”创新药物研究的新思路,发展了高效、准确、灵敏的多学科交叉的药物活性分子辨识分析体系,构建了针对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消化道疾病等多种疾病的药效学评价体系,从动物-细胞-分子靶标等不同水平发现中药及复方的功效成分并揭示其作用机制,开展药物和健康产品的创制创新研究。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50余项,主编和参与编写专著15部,发表 SCI 论文200余篇,中文核心期刊论文80余篇,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陕西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陕西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二等奖3项,同时积极转化科研成果服务社会,保护人民健康。培养中药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0余名,硕士研究生120多名。
《生物安全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法律层面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同时对高等学校建立生物安全监管体系,落实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生物安全管理规范与提高生物安全防范能力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
学校将继续加强生物安全规范化管理,筑牢实验室安全防线,营造浓厚的实验室安全氛围,建设新时期“实验室+”平台,助力学校“双一流”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