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0-12 09:07 作者: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 点击量:
制度如罗盘
为船舶导引方向
载着我们出海远行
制度如藩篱
筑好护法力量
是我们内心深处的坚定与信念
制度如珍珠
一颗坠连着一颗
贯今朝 串未来 莹莹光无尽
云程发轫 砥砺前行
踵事增华 踔厉进取
初心坚守使命 信念执着始终
制度建设是学校提高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学校持续完善实验室规章制度,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结合学校实际,以责任体系形成约束力、以规章制度提升执行力、以培训教育增强免疫力。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自2020年1月6日宣布成立以来,聚焦重点工作,以制度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健全管理机制、细化管理规范、促进资源共享,先后出台了实验室管理系列文件,推动实验室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为强化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避免安全事故,根据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机制,对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职责、技术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整改、安全考核与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宏观框架性规范。
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学校出台《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细则(暂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等原则,明确细化明确学校各层级在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健康发展。
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学校出台《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细则(暂行)》,规定实验室安全检查的机制、项目与方式等,要求将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检查项目包含12类:责任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实验场所、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辐射安全、机电安全、特种设备。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文件精神,学校制定《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处理实施细则(暂行)》,将因失职违规行为造成的实验室安全事故,按照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六级,进行分类细化处理,推动各单位从严从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西北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暂行)》按照“开放共享、集约高效、有偿使用”的基本原则,明确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的职责、范围、方式、途径等,促进学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科学管理和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服务教学与科研的效益。
《西北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细则(暂行)》旨在提升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精细化管理效能和防控能力,对危险化学品购置、储存、管理、使用、处置等全过程进行监管,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的全流程管控与事故应急处理。
《西北大学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坚持“以人为本、风险预防、分类管理、协同配合”,涉及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实验动物、基因工程、生物实验废弃物等的规范管理。
《西北大学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细则》,遵循“绿色环保,循环利用,资源效益”的原则,倡导减少危化品使用、控制危废物排放、避免环境污染,明确实验室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要求与存放转移条件,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的管理。
《西北大学实验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立足于“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实行“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 三级联动的管理责任体系与校院两级的应急响应机制,规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途径与不同风险级别的应对处置方法。
《西北大学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学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合理配置仪器设备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原则,明确了仪器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归属问题以及仪器验收、资产建账等。
为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准入,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效能和风险防控能力,学校起草《西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实施细则(暂行)》,并于9月25日通过了学校规章制度审核会。细则拟以“分类引导、分级推进”为原则,明确实验室安全准入流程、过程管控、教育培训等。
学校遵循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实验室规范、有序、高效发展,秉承“健全体系,筑牢防线,共建共享”,构建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实验室运行与管理工作机制,助力学校事业跨越式发展。
微茫星光汇聚成银河
银河使夜空璀璨
每一滴雨水汇聚成江海
江海托举起轮船
初心如磐 使命在肩
每一个平凡的努力
铸就美丽校园